按照市人社局通知要求,社会保险(基本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、大病救助)最低缴费基数由“2711.24”调整为“3017.01”,自8月份开始执行。由此带来8月份及以后的实发工资会相对降低,请大家知悉。(高于最低缴费基数的不变)
保险名称 |
调整前缴费基数 |
调整后缴费基数 |
基本医疗保险 |
2711.24 |
3017.01 |
工伤保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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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业保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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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育保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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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病救助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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